九江三中办事公开评议制度
为促进我校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由办事公开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一次办事公开考核,时间为当年11月。
二、办事公开评议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适当、便民;
(三)办事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办事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五)办事公开监督渠道是否畅通,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
三、办事公开评议方法。
(一)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办事公开问卷调查;
(二)向来办事单位、企业、群众发放办事公开问卷调查表;
(三)向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
(四) 召开座谈会。邀请办事公开监督员、群众代表、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征求我校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评议活动中各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对合理可行的建议积极采纳应用,并采取政府信息网站公告、信函回复、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