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佩君报道:因我省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昨日,省教育厅公布《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2010年举行高中生的首次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将成为高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2010年举行学业考试
据介绍,因我省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所以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的起始年级为2008级普通高中学生,2010年1月份实施我省第一次学业水平考试。2006、2007级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职业类学校的学生和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据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是开具转学、出国留学成绩证明的依据,还是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之一。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起记入毕业生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考试涉及11门课程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除信息技术采取上机操作考试外,其他科目主要采取书面纸笔考试。
成绩分四个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各科卷面原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各科考试成绩等级划定方法:分设区市划定等级,考生分数成绩排名前20%者为A级,前60%非A级者为B级,前98%非A、B级或单科成绩60分以上者为C级,其他为D级。成绩不及格者可参加下次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补考,成绩记录为A(补)、B(补)、C(补)、D(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