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三中2018-2019学年度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生评选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我校开展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生评选工作。请高中各年级部、各班主任严格按照《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学生资助工作的三条红线》,《学生资助的四级审核》的要求进行受助生的评选。
一,名额及金额分配:
高一年级:200人 金额:200000元 人均1000元/学期
高二年级:190人 金额:190000元 人均1000元/学期
高三年级:195人 金额:195000元 人均1000元/学期
受助金额分三档:750元/学期,1000元/学期,1250元/学期;各年级在各档人数均不少于30人的前提下按照年级实际情况分配各档人数。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家庭学生必须享受1250元/学期的资助金,高二已知2人,高三已知8人,名单另附。
二,受助对象:
江西省贫困生库中的贫困家庭学生(不含复读生)。如有临时致贫且没有入库的贫困生需给予助学金的请班主任与校资助中心联系进行补录。
注:父母中有公职人员的(特殊情况除外),家中有豪车豪宅的,经常出去旅游的等家庭不贫困的学生不得给予资助金。
三,材料要求:
1,表格要求: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贴照片。表格需真实、完整,不得有空白和虚假信息,也不得瞒报信息,家长及本人签名。(表格中申请理由如为其它,必须写上具体原因。)
班主任审核学生家庭情况、申请表格及材料,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签名。
年级部审核小组成员审核申请表格及材料,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签名。
年级部主任签名。
2,贫困材料要求:以下四种之一
A,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手册(须有本人姓名)复印件。
B,低保证(须有本人姓名)复印件或其他政府部门颁发的贫困户证书(须有本人姓名)复印件。
C,乡级或以上级别政府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原件。
D,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须说明具体贫困原因)原件+相关佐证材料。(单亲、残疾、下岗、失业、大病等不能直接说明贫困的只能作为佐证材料,不能直接用于证明贫困)
政府部门及居委会证明需原件,其它证件的原件由班主任审核。
3,身份材料:学生本人及家长的户口本复印件。
四,发放要求:
受助生本人需办理一张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卡,资助金将发放至其银行卡中。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审核,按学期发放。
五,电子信息要求:
各班将班级受助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银行卡号、受助金额等信息录入《九江三中2018-2019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名单》中并发至年级部,年级部汇总后发至校资助中心jjszxszz@163.com(各班不要单独发电子稿)。
电子信息输入时请务必仔细核对,保证准确,否则会影响资助金的发放。
六,时间截点:
纸质材料和电子信息,年级汇总于10月15日前交至校资助中心。因年级部还需审核,建议各班在10月10日前将各班纸质材料和电子信息交至年级部。
七,其它:
各年级库中学生名单及《九江三中2018-2019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名单》样表请到校园网进行下载。解压缩密码将告知年级部主任。
八,提示:
如有不贫困的学生享受资助金,或受助学生的库中信息、纸质信息、贫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发现后立刻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资助金,并有可能报至上级部门或审计、纪检、司法等部门处理。
九江三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9-21
附1: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各类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二、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金;
三、不准将学生资助金的评定与招生业绩、驾照考试等附加条件挂钩;
四、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拉票、行贿、受贿等;
五、不准在学生资助金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等;
六、不准接受受助学生及家长吃请、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七、不准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和隐私信息;
八、不准将学生资助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准无故延迟发放学生资助金;
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
附2:学生资助工作的三条红线
一,资助金发放至学生本人。
1,资助金不得分给其他学生。
2,资助金发放不得与收取费用挂钩。
3,2018年9月开始资助金统一发放到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卡中,不再发放至家长银行卡上。
二,应该发的一个不能漏,一分钱不能少;
不该发的一个不能发,一分钱不能发。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必须享受资助。
初中:免费就读。
高中:每学期350元的学费减免,每学期1250元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考入学助学金,高考入学项目资助(路费)。
2,家庭不贫困的学生不能享受资助。
如:公职人员,家有豪车豪宅,经常出去旅游等。
三,学生资助申请的表格信息及材料要真实、完整、能证明其贫困,并且要和贫困生库中信息一致。
1,各类信息如:照片、父母的就职情况、收入情况、各级审核等栏目不得有空白,且要真实。另贫困证明材料除建档立卡证书、低保证书外,其它的证书必须要和居委会或政府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一同使用才能证明其贫困。
2,入库时,班主任提醒学生一定要录入真实信息,且学生录完后要登入系统审核。
3,如有不贫困的学生享受资助金,或受助学生的库中信息、纸质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发现后立刻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资助金,并有可能报至上级部门或审计、纪检、司法等部门处理。
附3:学生资助的四级审核
第一级审核:班级审核。
由班主任负责,实行“五审一签”。
“五审”
审核学生家庭情况是否贫困;
审核学生申请表格填写是否真实、完整;
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是否能证明其贫困;
审核学生申请的其它材料是否完整;
审核学生申请表格填写信息是否与贫困生库中信息一致;
“一签”
在班级审核意见一栏写上意见并签名。
第二级审核:年级部审核。
由年级部主任会同5-6名班主任负责,实行“三审二签”。
“三审”
审核学生申请表格填写是否完整;
审核班主任是否填写意见和签名;
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是否能证明贫困;
“二签”
在审核小组审核意见一栏由具体审核人填写意见并签名;
年级主任签名。
说明:班主任在第二级审核中不能审核本班材料。
第三级审核:资助中心审核。
由校资助中心负责,实行“三审二盖”。
“三审”
审核班主任是否填写意见和签名;
审核年级部审核人是否填写意见和签名;
审核年级部主任是否签名;
“二盖”
盖公章;
盖法人章。
第四级审核:校领导审核。
资助中心向校长室长汇报前三级审核情况后,资助审核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在汇总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