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三中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办字[2012] 20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教育良好形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3.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教师在收费中牟取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确保学校良好形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全校各年级、各处室。
三、 工作进度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前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学校于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公布乱收费举报电话0792-8135494
3.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教工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教育局的决策部署上来。
4.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3.组织填报。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汇总统计后,认真分析,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三)督促检查阶段(
1、自查阶段。每个年级,处室自查,及时发现问题。
2、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
1.分析总结。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
2.完善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学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九江三中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成卓
副组长: 汪世共 黄玉华 胡 军 王荣莉 李定平
成 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部主任、各教研组长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本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附:
治理教育收费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校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受理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投诉。做好来信、来访、来电接待、登记等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教育乱收费来信、来访、来电。
3.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4.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防止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5.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和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效的宣传,接受群众监督,树立群众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心,确保学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