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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三中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主要内容
2011年2月14日 | 点击数:10150 | 【】【】【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的责任感;为了进一步深化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科学化、民主化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以及对腐败现象预防和治理,促进我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领导:

1、建立由党政负责人、工会、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其中校长是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2、学校工会委员会是负责校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做好校务公开的实施工作。

3、建立由工会主席、职工代表、支部委员、工会干部等部门组成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

其职责是监督:(1)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2)公开是否及时;(3)程序是否合法;(4)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有回复并得到解决:(5)将群众意见反馈给领导小组,督促其具体落实。

三、公开内容:

1、公开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

2、把关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列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其具体内容是:

(1)本校三年发展规划、学期计划和学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

    (2)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改革方案。

    (3)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主要领导人员的年度述职报告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5)行政和校办“三产”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2万元以上的大额经费支出;校“三产”发展计划。

    (6)1万元以上的大件物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情况。

(7)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包括业务招待费全年核定额和实际支出额以及主要开支项目。

    (8)申报或评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情况。

    (9)奖励性增资方案和人员(3)

    (10)重大福利、奖金等分配方案。

 (11)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个人收入、住房、购房、交通工具、通讯费开支、出差出境出国费用支出以及礼品登记等廉政规定执行情况。

 (12)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所得税拨交情况。

    (13)学生每学期代办费标准和夏令营、春秋游活动费用等一次性收费情况。

    (14)在经济活动中一切回扣,劳务费的处理情况。

    (15)学校大型活动的方案和经费使用情况。

 (16)校级中层干部、教职工考核结果和聘用情况以及机构增设和撤并情况。

    (17)教职工的调入、调出、岗位调整等人事变动情况。

 (18)学生中途转学(转入和转出)、借读情况以及预备班和按政策规定收费情况。

    (19)其他必须公开的内容。

四、公开形式:

1、根据实际内容酌情采取多种形式,如:向各级领导班子、教代会、教工大会、家长委员会和社会公开。

2、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将须公开的内容作为教代会议题。

3、在校门口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除每月集中公开一次之外,而且做到酌情即时公开。

4、建立校务情况通报制度。由行政负责人在每个月一次的支委会、每两周一次的校务会、每学期两次以上的教代会主席团工作会议、每两周一次的行政会、每两周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或其他相关范围通报校务公开事项。

5、建立校务公开专题会议制度。凡有一定时效性的工作事项,属于校务公开内容的,应及时开会通报。

6、设立“群众意见箱”。由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并每周收集和反馈。

五、公开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全面规范的原则:    4、方便群众的原则:

 

 

 

九江三中

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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